內政部今日宣布,即日起放寬陸配親屬來台短期探親的資格,像是原先限台灣人民三親等內的血親才能來台探親,放寬為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例如:大嫂、孫媳婦、姐夫等也能探親,展現我方與大陸不同的人權價值。
大陸自8月1日起,暫停自由行通行證核發。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大陸專斷暫停來台自由行,凸顯其人民沒有自由旅行的權益,我國對於各國或大陸人士來台均一視同仁,敞開雙臂正面看待,這次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是以強化人權為考量,歷時近4年研議,並落實兩公約的精神,針對兩岸探親的家庭倫常需求予以調整。
他說,這次政府除了放寬大陸配偶親屬來台短期探親資格外,也鬆綁外國優秀人才的大陸親屬探親或隨行團聚資格,以及提升無戶籍國民及港澳政府駐台人員的家庭團聚權等,期望能提升大陸配偶的生活權益,以符合人倫親情探視的需求。
內政部新法施行首日,已有陸籍新住民朋友迫不及待送件,陳宗彥也特別到移民署台南市第二服務站,見證陸籍新住民姊妹寧女士申請弟媳來台短期探親,寧女士表示,修法後弟弟及弟媳就能夠一起來台,讓好客的她相當期待。
這次修法,同步考量醫美健檢所需期間3個月即已足夠,故將入境證件效期從6個月,修正為3個月,以強化入出境管理機制,衡平社會安全。對於保證人部分,則採寬嚴並濟的方式,除加強要求保證人須確保大陸人士依限離境外,若保證人已與前任陸配離婚,且經通報行方不明已逾7年等情形,則可放寬再擔任現任陸配的保證人,申請來台,以保障家庭團聚。
工商 彭媁琳/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