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37歲陳姓男子,12日拿鐵鎚砸破安平區郡平路一家火鍋店玻璃,還灑油漆引發火災,燒傷2名客人,被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罪送辦,法院裁定羈押。
陳男朝火鍋店灑漆引發火災。(圖/翻攝照片)
台南地院表示,陳男涉殺人未遂等罪,經檢方聲請羈押,陳男涉殺人未遂、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等,嫌疑重大,陳男供詞避重就輕。犯最輕本刑5年的有期徒刑之重罪,有逃亡可能。
台南地院指出,當時餐廳營業中,有多名顧客用餐,陳男還是進行違法暴力行為,造成2人多處燒傷,所以認被告有羈押必要,羈押不禁見。
據悉,當時消防人員到場,現場無明顯火勢,但店內有大量滅火器乾粉和紅色油漆,火應被人撲滅,2名客人多處燒傷,涉案陳男手也有燒傷和流血,被警方逮捕。
據了解,陳男今年3月才跟前妻離婚,因懷疑火鍋店老闆介入婚姻,曾跟他討過精神賠償,疑似不滿對方不理,才大鬧火鍋店。警方說,陳男的犯案動機待釐清。(CTWANT)
【更多CTWANT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