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51歲楊姓女子因不滿小貨車逆向,指控該駕駛殺人未遂到地檢署申告,沒想到因為不滿受理方式,當庭不斷辱罵檢察事務官「胖子、神經病」遭到對方提告,但法院認言詞難構成侮辱,宣判女子無罪。
女子當庭辱罵檢察事務官神經病、胖子等語,法官判她無罪。(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判決指出,楊女因涉嫌誣告罪遭起訴,未料出庭時不滿受理方式,當庭不斷辱罵檢察事務官「你有神經病」、「胖子,你聽我講完」、「胖子,你到底怎樣」等語,甚至還嗆對方沒資格做事務官,事後被檢方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
法官勘驗當時錄音內容認為,認楊女用詞「神經病」只是在表達思緒被打斷的不滿,而不斷說的「胖子」則是向對方的外貌體態進行評斷,並無貶抑檢察事務官人格的犯意,至於質疑「沒資格做事務官」則是對該檢察事務官工作能力、工作方法的主觀評價,難以認定構成侮辱。因此在審理後,宣判楊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