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劉宗鑫遭毒駕拖行殉職二審!稚子吐心聲:我也想要有個爸爸

分享:

昨(15日)高等法院召開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執勤時遭毒駕女子陳嘉瑩駕車拖行致死案的二審準備程序庭,劉宗鑫的父親、妻子等家人都出庭旁聽,劉的妻子悲慟透露,4歲的兒子說:「我也想要有個爸爸」,令在場人士為之鼻酸。

劉宗鑫的父親痛失愛子哀慟不已。(圖/警方提供)

昨天開庭也適逢警察節,回看劉宗鑫殉職的經過,2024年9月,時任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的他,執勤攔查期間遭毒駕女子陳嘉瑩駕車拖行,隨後撞上護欄殉職。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等罪判處陳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昨天二審開庭時劉宗鑫遺孀受訪時表示,每次踏進法院,都是再次面對丈夫離世的痛苦。她提到,孩子曾因看見故事書中的父親角色,脫口而出「我也想要有個爸爸,我很想爸爸」,讓她至今難以釋懷。她認為,丈夫是在執行公務時失去生命,期盼法院維持原審死刑判決,讓社會明白危害執法人員生命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司法正義不該輸給殺人犯的人權」。

劉宗鑫的父親15日親自出庭關心進度。(圖/警方提供)

同樣無法走出喪子之痛的,還有劉宗鑫的雙親。劉父在庭訊中情緒激動表示,兒子遭遇不幸的畫面始終盤旋腦海,每一次出庭都是精神折磨。他坦言,自己彷彿已失去活下去的力量,如今堅持到庭,只為替兒子爭取公道。對於辯方持續主張程序問題與減輕責任,他更忍不住質疑,「如果今天遇害的是你們的家人,還會這樣辯護嗎?」

劉宗鑫的家屬15日親自出庭關心進度。(圖/警方提供)

劉母則一度哽咽落淚,希望司法體系能作出公正裁決,也盼相關人士能理解,一位母親失去孩子後所承受的巨大悲痛。家屬強調,劉宗鑫是為守護治安而犧牲,不應讓加害人輕易獲得減刑機會。

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的「紀念銘牌」。(圖/警方提供)

昨天土城分局也在上午於劉宗鑫的紀念銘牌前辦追思儀式,分局幹部與基層同仁都前往獻花致敬,感念其生前對警政工作的奉獻。儀式結束後,分局長沈明義及多名同仁陪同家屬前往高院,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與關懷。

不幸殉職的劉宗鑫。(圖/翻攝畫面)

但據了解,罪魁禍首陳嘉瑩在庭上竟仍否認具有殺人犯意,但承認涉及傷害致死、毒駕、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等罪名。由於羈押期限將於7月1日屆滿,她表示已了解自身錯誤,願意接受延長羈押,面對應負的法律責任。

辯護律師則主張,一審國民法官庭在勘驗相關影像時,未完整製作逐字筆錄,程序上恐有疑義,應重新檢視相關畫面。此外,考量陳女於羈押期間產下幼子,應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所揭示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進行必要評估與鑑定。

不過,檢方認為,一審審理程序均符合法律規定,並無重新勘驗必要。至於被告育有幼子的情況,檢方指出,孩子目前年僅1歲,沒有額外鑑定需求,更不應因此影響量刑結果。

狠心毒駕拖行劉宗鑫致死的毒蟲陳嘉瑩。(圖/民眾提供)

土城分局表示,劉宗鑫是在執行職務過程中英勇殉職,不僅讓家屬承受無法抹滅的傷痛,也成為警界共同的遺憾。警方尊重司法獨立審判,但仍期待司法能彰顯公義,使重大暴力犯罪受到應有制裁,並持續強力掃蕩毒駕、拒檢逃逸及危害執法人員安全等不法行為,維護第一線警察的執勤安全與公權力威信。全案目前仍由高院持續審理中。

《中天關心您|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