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11日)進行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委被提名人資格審查,由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首先先登場。針對廢除監察院的討論,陳永興表示,終結監察院須經由修憲程序,並建議總統賴清德召開國是會議,邀集各界共同研議憲法修正方向。

陳永興表示,自總統公布下屆監院委員名單後,社會上出現不少廢除監察院的呼聲,甚至有主張全數刪除監察院預算並否決總統提名的監察委員人選。但若未經修憲程序就凍結監察院,等同放棄對公務員貪瀆不法的重要監督機制,也放棄了攸關人權保障、銜接國際人權體系的機構,「這樣的結果恐怕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陳永興強調,「終結監察院不是不可行,但關鍵在於如何建立全民共識」。若有適當時機由總統召開國是會議,應邀集五院代表及朝野政黨代表、人權團體及弱勢團體還有憲政學者,共同研議監察權如何轉移、審計權如何歸屬、國家人權委員會何去何從、陽光法案如何落實等憲法修正方向。陳永興指出,這些達成共識後才送由立法院進入修憲程序,需要四分之三立委同意,若朝野不合作根本不能通過,之後還要交付公民投票取得過半數同意。
陳永興還以前總統李登輝廢除國民大會推動總統直選為例指出,當年召開國事會議凝聚朝野政黨與民間力量,才能完成此項改革。他還以醫師身份比喻,若發現醫院服務品質不佳,應是尋找更好的醫生、提升設備來改善,而不是將醫院關門,同理若認為台灣治安不好也應提升警察素質而非廢除警政署。
陳永興認為,監察院既是人民伸冤的最後救濟管道,也是追求社會公義、保障人權的重要憲政機構,提升辦案品質與效率才是改革重心。他提出六大改革方案,包括:設置發言人定期召開記者會公布承辦案件及結果;鼓勵媒體與公民監督團體定期評鑑監察委員表現;監察院內部訂定辦案流程追蹤考核機制;積極爭取預算增加調查官及人員;在公務人員訓練中心及文官訓練所納入人權公約課程;在監察院內成立修憲小組由憲政學者提出修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