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花蓮一名劉姓男子不滿前女友才跟他交往4個月就跟林姓前男友復合,氣得將交往時拍下的私密照傳給2人,並威脅前女友「每周一次小幫手幫我服務」、「那時候我以為妳給我機會拍照欣賞、我從沒想過會到今天變成我的籌碼」,女子擔心照片外流導致精神出狀況。法院日前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劉男1年有期徒刑。
男子不滿前女友吃回頭草竟傳私密照恐嚇遭判刑。(示意圖/Pixabay)
據判決指出,女子2017年7月與林姓前男友分手後,隨即透過網路交友結識劉男,沒想到2人才交往4個月,女子餘情未了又回到林男身邊,氣的劉男展開報復,將交往期間的私密照給2人並威脅外流,「那時候我以為妳給我機會拍照欣賞、我從沒想過會到今天變成我的籌碼」、「妳要鬧大我比妳不怕死,反正我什麼都沒了」,女子因此罹患憂鬱症入院治療,直到母親報案。
法院審理時,劉男卻全都否認,認為只是小倆口間的吵架而已,但法官檢視證物,發現劉男確實有傳送女子僅著內衣相片且不斷的騷擾女子,犯後又未達成和解,認為寄件人將會散布對收件人名譽不利之資料,令被害人心生恐懼,判劉男犯恐嚇危害安全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