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仁禮/綜合報導
前立委黃國昌被爆出名下有23筆土地和建物,其中有聲稱是「種菜畸零地」疑用作經營停車場,黃國昌昨天(6日)直播解釋,土地由母親租給鄰居使用,自己不清楚土地被做什麼;對此,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列出3個理由,認為黃國昌不可能不知情,用「我不清楚」這樣不入流的辯解方式來幫自己脫罪,真的非常讓人失望。
前立委黃國昌名下有土地被違法經營停車場(圖取自張錦豪臉書)
李正皓表示有三個鐵證,可以證明黃國昌不可能不知道他的保護地被自己的租客拿去做違法停車場使用,第一個就是「停車場距離黃國昌住家僅有180公尺」,因為黃國昌住家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水源路二段18x號」、保護地停車場地址為「汐止區水源路二段12x-1號」,黃國昌住家距離停車場只有180公尺,走路2分鐘的距離,根據新北市議員張錦豪的調查,該保護地至少從2018年就作為停車場使用,至今將近五年,這五年黃國昌一次都沒有到距離自己住家只有180公尺的土地看過使用狀況?不可能。
第二個鐵證是「停車場是黃國昌每天上班必經之路」,因為黃國昌住宅與保護地停車場都在汐止區水源路二段上,若要從黃國昌住家出發往汐止市區的行車路線,百分之百必須經過保護地停車場,該停車場就在黃國昌住家與黃國昌服務處的必經之地,停車場沒有加蓋、沒有圍牆,就赤裸裸的在大馬路旁邊,黃國昌天天開車經過,難道都沒有發現自己的保護地被違法改建成停車場嗎?不可能。
第二個鐵證是「黃國昌家頂樓窗外,很大機率可以直接看到停車場的使用情形」,根據李正皓向汐止當地朋友的探訪,明確指出黃國昌住宅與停車場的相對位置,黃國昌住宅最高樓層為五樓,這樣的相對位置從黃國昌家中很大機率是可以一眼望見停車場的。黃國昌這些年完全沒有發現自己的保護地正被租客違法使用嗎?不可能。
李正皓認為,黃國昌擁有康乃爾法學博士學位、曾任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員、中華民國立法委員,現任執業律師、未來是柯文哲預定法務部長,擁有幾乎一切法律人頭銜,黃國昌不可能不知道保護地絕對不能在上面鋪水泥、做停車場之用。
李正皓還說,黃國昌過去以正義使者的身份在政壇行走,揭弊無數,最近連雜糧發展基金會與雲林的弊案黃國昌都可以揭露,但卻偏偏對於自己住宅180公尺以外的土地遭違法使用完全不知情?這麼爛的脫罪之詞你給過?李正皓說「我給不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