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無經驗按摩師查獲色情 檢說有罪 法官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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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警方日前於市區一處SPA館查獲女服務員為男客進行「半套」性交易,檢方除將女子送辦外,同時起訴女老闆及女會計,其中一項認定原因為應徵廣告「勇於挑戰高薪推拿師(有無經驗均可)」,顯然屬於色情按摩及性交易場所,但法官卻打槍此說法,判決2女無罪。

被逮的男客指出,當天與朋友有約,因為提早到,所以想說進去消費一下,當時由唐姓會計帶他上樓,隨即便由女服務生替他進行油壓按摩,一直按到鼠蹊部,他忍不住起了反應,對方則繼續上下套弄,不過還未「繳械」,就被臨檢查獲。

2人皆坦承從事性交易,但鄧姓女老闆強調,店內只提供經絡推拿按摩,小姐若無經驗,她會親自教授,但禁止從事「那檔事」;唐姓會計也說,客人到店內沒有指定推拿師,於是就按班表帶他至房間等待服務,接著就是收錢,2人均否認仲介色情。

檢方起訴時指出,SPA館應徵廣告寫有「是你,勇於挑戰高薪的推拿師(有無經驗均可)」,若屬正當按摩,理應受有嚴格訓練,才能服務客戶,哪有無經驗亦可,又可獲取高薪。

但承審法官則認為,應徵廣告確實如此陳述,不過公司行號先應徵無相關工作經驗員工再加以培訓,於現今社會實屬常見,而單純從事按摩、推拿工作,若技術專精、辛勤工作,並非無獲取高薪機會,因此沒有必須結合性交易的道理。

且一般提供色情服務業者為管制客人出入及躲避警方查緝,大多會在入口、通道或樓梯間設置監視器或警報器,不過警方上門查緝時,男女雙方都仍在包箱內,未有任何反應措施,且經過一段時間才開門,可見店內根本沒有提醒裝置,與一般色情交易店家不同。

中時 林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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