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雍仁/綜合報導
因和網紅鄧佳華合演A片《華根初上》爆紅女優苡若,日前上法院提告「台灣清水健」男優文森欠錢不還,桃園地方法院判苡若勝訴,但苡若弟弟幫忙討債,卻反遭文森提告,被判刑2個月。
台灣女優苡若因和鄧佳華合演《華根初上》爆紅。(圖/翻攝自苡若IG)
文森在意情期間曾向苡若借了2萬5000元,但一直沒還錢,苡若因此提出民事訴訟,今年6月,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苡若勝訴,文森必須歸還2萬5000元。
但苡若弟弟在在去年10月為了幫姊姊討債,曾聘僱1名男子,一起到文森住處前丟擲印有文森照片的傳單,僅眼睛部位以模糊線條遮掩,甚至還找網友登入文森個人臉書,以匿名帳號留言討債,結果也遭文森向桃園市警察局八德分局報案。
檢方調查後,認定傳單有文森個人資料,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加重誹謗罪,於是予以起訴,法院最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2月,散佈文字誹謗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