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河污染案犯罪所得逾2億元 檢方追加起訴15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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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偵辦去年11月基隆河自來水污染案,昨天第2波偵結,追加起訴協昌企業社、淂翔公司及慶旺公司共15名被告,3間公司總計犯罪所得新台幣2億105萬餘元。

基隆河自來水污染案檢方追加起訴15人。(圖/資料畫面)
基隆河自來水污染案檢方追加起訴15人。(圖/資料畫面)

檢察官4月8日起訴將誠公司等32名被告,認定將誠公司於水源保護區設地下工廠,經油水分離後將廢油售出,並把廢水排入河川,將誠公司另處理滿進公司的船舶廢油,並將非法處理後的廢油售給滿進公司。

檢方今天指出,經專案小組追查,張姓兄弟於民國113年前共同經營協昌企業社,分家後,哥哥改經營淂翔公司,2間公司明知滿進公司從將誠公司運來的油品,是將誠公司非法處理的廢油廢棄物,仍予以收受並混充為工業用油後,轉售給不知情的廠商謀利。

此外,滿進公司與慶旺公司合謀,佯裝滿進公司將收取的廢油廢棄物,全數運到合法廠商慶旺公司處理,以此掩飾滿進公司非法處理廢棄物再對外銷售。專案小組針對3間公司執行2次搜索,除扣得帳冊,也向法院聲請扣押被告及公司財產,共扣得銀行存款1425萬餘元及26筆不動產。

檢方表示,張姓兄弟等人所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非法處理廢棄物及申報不實罪嫌;慶旺公司實質負責人趙姓男子等人,涉犯廢清法未處理廢棄物開具虛偽證明、非法處理廢棄物及申報不實等罪嫌。檢察官昨天偵結,追加起訴15名被告,並建請法院將犯罪所得全數沒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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