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7億!桃園資收站長「欠稅千萬只繳4萬」耍賴遭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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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胡姓男子曾任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其中一站之站長,因逃漏稅遭追討補稅及罰鍰2371萬元,多年僅繳4萬。桃園分署查出他賣房並透過公司帳戶提現隱匿7億財產,胡男到案辯稱「幫妻子打雜」,因交代不清流向,法官裁定管收。

桃園分署聲請管收胡男獲裁准,解送前往看守所。(圖/桃園分署提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胡男於民國95至96年間擔任資收合作社站長,明知應依法如實申報社員的一時貿易所得,竟利用合作社電腦系統將交易發票拆解成5萬元以下,並在申報表上記載虛偽人頭資料,以此方式隱匿自己實質支配的3700多萬元營利所得。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查獲後,於民國103及104年間依法補徵稅款並裁處罰鍰,總計2371萬餘元。然而,胡男逾期不繳,案件於106年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但他多年來卻只象徵性清償了4萬元。

桃園分署執行官追查發現,胡男自民國96年至105年間,陸續變賣名下位於桃園區及蘆竹區的多筆不動產,賣房所得流向不明。此外,其個人銀行帳戶常有大筆來路不明資金匯入,胡男除了直接提領現金,還將資金轉匯至名義上由妻子擔任負責人、實則由自己掌控的「拓0公司」帳戶,再以現金方式領出,以此手段隱匿與處分財產總金額高達新台幣7億元。

桃園分署聲請管收胡男獲裁准,解送前往看守所。(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於16日通知胡男到場訊問,胡男對此辯稱,匯入帳戶的資金都是合作社要發給社員的款項,因正常匯入合作社帳戶再領取「看起來很奇怪」,才先存入自己帳戶;至於公司大額提現,則聲稱自己只是在妻子的公司「打雜」,完全是奉妻子指示提款,絕無占為己有。

然而,胡男現場完全無法提出任何社員受領款項的證明,且持續拒絕交代現金去向。執行官認定其「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而故不履行」且「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隨即依法暫予留置,並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經法官審理後裁定當庭准予管收。桃園分署也特別呼籲,義務人切勿心存僥倖隱匿財產,否則將嚴格執法打擊逃漏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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