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牙醫史書華因政治獻金爭議控告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違反個資法案件,士林地檢署認定陳智菡不起訴處分,史書華不服聲請再議,遭台灣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不起訴。

事件源於今年1月,柯文哲的學生醫師許富舜爆料指出,史書華曾在2014年捐款10萬元給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卻未收到收據。史書華隨後證實此事,並表示在監察院系統查詢不到該筆捐款紀錄,要求民眾黨說明款項流向。
對此,陳智菡在臉書發文回應,並公開從監察院申請的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顯示史書華於2024年5月30日捐款10萬元的紀錄。陳智菡強調,該筆款項已確實匯入專戶並完成申報,任何人只要向監察院表明要查詢「政治獻金專戶」,繳交22元即可取得相關資料。
史書華認為陳智菡公開的單據含有其個人資料,已超出特定目的之蒐集範圍,因此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告訴,指控陳智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指出,陳智菡展示的資料已經過遮蔽處理,且公開資訊是為了回應網路質疑、釐清柯文哲政治獻金流向,具有回應公眾關切的正當理由。基於上述原因,檢方於今年6月底做出不起訴處分。
史書華不服一審結果,向台灣高檢署提出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定,士林地檢署的偵查程序已經完備,史書華的再議聲請無理由,予以駁回。至此,陳智菡獲不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