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盡快釋疑 林宸佑案敲響司法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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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今(20)日發布社論,中天主播林宸佑疑涉《國家安全法》,遭橋頭地檢署拘提、搜索後迅速聲押,法院旋即裁定羈押禁見,震撼媒體圈。羈押因嚴重侵害人身自由,本是保全訴訟程序的「最後手段」,若在案情未明,或被告並無逃亡、串證的風險下,就動用最高強度手段收押,難免引發社會對比例原則的質疑,也讓人懷疑是否刻意形塑媒體寒蟬效應。

中天主播、記者林宸佑。(資料圖/中天新聞)
中天主播、記者林宸佑。(資料圖/中天新聞)

林宸佑被搜索、收押的過程,特定媒體即搶先釋出辦案細節,並以「罪證明確」的語氣鋪陳案情,明顯透過輿論帶風向,先行定罪。司法若容許訊息外流成為辦案節奏,等同把法庭搬到新聞版面。因此,此案是否真有立即收押的必要,檢方與法院都應提出具體、可檢驗的理由說清楚,否則只會徒增社會猜疑,進一步傷害司法公信。

外界質疑,林宸佑是跑立法院的記者,本身也是具流量的主播,但畢竟不是掌軍令的軍官;他真能接觸到足以危害國安的核心機密嗎?檢方對外訊息提及以數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利誘軍人交付資料,金額與層級本就令人起疑,一名中士究竟能交出什麼等級的國家機密或作戰祕密?若仍停留在拼湊式指控,何以急於收押?

尤其,偵查不公開是法治底線,目的正是避免檢調與媒體形成「先爆料、後補證據」的劇本。林宸佑收押訊息由特定媒體率先披露,字裡行間把推測寫成結論,再加上綠營民代與名嘴推波助瀾,刻意汙衊成「紅媒」、暗示為「叛國」。當偵查碎片被剪接成定論,程序正義被掏空,審判提前登場,社會只剩情緒動員。

國安案件常涉及《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以及《刑法》中洩密、收賄等罪責。但就目前公開資訊來看,林宸佑究竟是發展組織、刺探情資,還是交付國家機密,仍有極大落差。構成要件差一步,刑度便差一截,相關證據未明確前就以羈押禁見先行定調,這合理合法嗎?

無罪推定是民主法治核心,用以防止冤獄、維護人權與尊嚴。前中央社記者郭玫蘭涉共諜案,當年檢方強硬偵辦、社會譁然,北檢最終以不起訴處分,但她的職涯早被摧毀、名譽難以修補,最後病逝令人唏噓。司法若先把嫌疑人推上火線,再慢慢拼湊證據,代價往往是當事人的一生。

前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案亦如出一轍,當年搜索、訊問與鋪天蓋地的媒體審判,最後仍以無罪確定收場。法律能還人清白,卻還不了被貼上的標籤與社會偏見。如今林宸佑同樣被貼上涉及國安「共諜」的標籤,再以羈押禁見剝奪發聲與工作權利,熟悉的司法套路再度上演。

國安一旦政治化,極易淪為選舉工具。港商向心案曾在爆料、偵辦與輿論渲染下,被塑造成干預總統大選的重大國安事件,結果國安指控不起訴,相關案件亦多以無罪收場,卻讓當事人長期境管近4年。司法若容許「先抓人、再找罪」,國安就成了濫權的通行證。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資料圖/中天新聞)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資料圖/中天新聞)

《反滲透法》的執行亦浮現同樣陰影。里長赴陸旅遊招待案起訴不少,定罪率卻極低;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一句「起訴但判決無罪不代表真的無罪」,形同將法院判決降格為參考,讓政治解釋凌駕法條。此種思維一旦常態化,法律便被黨意綁架,寒蟬效應勢將席捲社會。

更諷刺的是,執政黨高喊抗中保台,卻屢傳共諜滲透就在府院黨內。例如國安會祕書長吳釗燮的核心幕僚何仁傑涉及共諜案,已遭法院判刑,吳至少應負起政治責任,請辭並接受調查。但事實並未如此,說明真正的共諜卻能遊走在權力走廊。

再看林宸佑遭收押僅隔一天,特定媒體隨即拋出檢警追查其「看不見的金流」說法,試圖以模糊敘事補強收押的正當性,這樣的操作頗有既視感,柯文哲案就是顯例。媒體和記者是監督政府的一環,民主國家對於新聞自由的保護極為審慎,絕不敢在證據未全之時就進行搜索羈押。檢調應盡快公開案情,以釋社會之疑。

司法公信建立不易,崩壞卻在一夕之間。林宸佑相較於潛藏在府院黨內的共諜網絡,所能掌握的機密層級有限,卻遭雷霆搜索、火速收押;反觀涉及權力核心的案件,卻屢被輕放,也難怪外界會質疑「綠色恐怖」陰影再現。國安要辦,但應毋枉毋縱;若證據未明確前就由輿論先行定罪,陪葬的將是人民對司法信任的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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