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土地遭法拍得點交出奧步?台南前議長「讓魚塭被填平」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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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市議會議長方金海遭控在已遭法拍易主的魚塭土地上,同意他人傾倒土石方。台南地方法院認定其明知土地已非所有仍授權使用,依涉犯《刑法》竊占罪判處8個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市議會(圖/Googlemap)

據判決書資訊,方金海跟妻子及妻姊共同持有一處魚塭,但到了民國96年因故遭法院拍賣,後來由鄭姓及王姓民眾取得所有權,但方金海卻在113年7月,向某位尋找棄置土石方地點仲介聯絡,表示該處魚塭「仍未完成點交,可以免費將土石方運往該處傾倒」,該仲介聽了馬上聯繫清運業者開始作業,從113年7月至9月間倒了4040平方餘公尺的土石方,幾乎把該處魚塭填平,鄭姓、王姓民眾發現慘狀後氣炸,拍攝蒐證跟提告。

全案鬧上台南地院,方金海辯稱土地雖然被法拍,「因為還沒點交,所以我一直以為仍保有管理權,在警局時做筆錄的時候我『頭昏昏的』,都是順著警察的話講」但此番說詞被法官痛斥。法官表示「被告曾擔任台南市議會議長,具有相當社會歷練,妻子亦從事代書相關工作,對土地所有權及法律關係應有充分認識,不足以主張因不了解法律而誤判自身權限」、「明知土地所有權已移轉,仍同意他人利用該處傾倒土石方,已具有竊佔的不確定故意」。

法官也發現,方金海並不願將廢棄物完全清除,雙方調解時也僅願清除一部份,「被告犯後態度欠佳」,最終依涉犯《刑法》竊佔罪判方金海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一定得入獄,但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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