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早知毒油還繼續賣!台中地院裁定泰山2任總經理均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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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致癌毒油案,認定泰山前總經理沈怡君、現總經理蔡國樑明知油品問題仍加工販賣,涉《食安法》罪嫌重大,台中地院今(25)日裁定2人羈押禁見。

台中地院今(25)日裁定泰山前總經理沈怡君、現總經理蔡國樑羈押禁見。(圖/中國時報)

台中地檢署於24日發動第三波搜索,由主任檢察官洪國朝率領檢察官郭逵、翁嘉隆、賴謝銓、周奕宏,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執行。

檢方此次搜索對象包括泰山前任總經理沈怡君、7月1日接任的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原為副總經理)、江姓法務、福懋油品研處譚姓經理,以及品管部孫姓襄理等5人。同時通知福壽李姓倉儲課長、福懋油謝姓員工、泰山廠長張騰等3名被告,以及2名泰山證人員工到案說明。

經比對證據與供詞,台中地檢署認定沈怡君、蔡國樑及泰山廠長張騰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重大。檢方指出,沈怡君與蔡國樑疑似明知中聯油品有致癌疑慮,卻基於避免虧損等原因,讓毒油繼續加工販賣,因此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於25日上午11時20分召開羈押庭,歷經約8小時法庭攻防後,法官於晚間19時15分左右裁定沈怡君、蔡國樑羈押禁見,全案可抗告。另外,泰山廠長張騰已於25日凌晨由檢方諭知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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