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袋裡有屍體!小女友生了…高雄男「打包軀體」丟左營工地 竟是怕犯罪紀錄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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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歐怜伶/綜合報導

高雄黃姓男子和女友都在詐騙集團工作,女友在2019年4月懷孕至醫院檢查,但院方卻發現其未達到合法年齡,因此向社福中心通報,他卻因擔心罪行被發現,竟在女友生下小孩後,將孩子、胎盤、臍帶扔入黑色塑膠袋,隨後步行至小港工地丟棄,法院判決結果日前出爐。

男子怕犯行曝光,竟將嬰兒裝進黑色垃圾袋丟棄。(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網頁)
男子怕犯行曝光,竟將嬰兒裝進黑色垃圾袋丟棄。(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網頁)

根據判決書記載,黃男女友尚未成年,在4月因身體不適就醫檢查,竟發現自己懷孕,預產期則在9月底,但院方發現她未成年懷孕,向小港社會福利中心通報,黃男因擔心自己罪行被發現,竟不帶女友到醫院產檢,女友在8日凌晨腹部疼痛,並在廁所自行產下男嬰。

黃男得知女友生產後,竟將男嬰、胎盤、臍帶丟入黑色塑膠袋中,也將廁所血跡清洗掉,詐騙集團同夥邱姓男子則幫腔,一定要將小孩處理掉,否則黃男會因此不利,黃男清理屋內後,告知女友「要去處理那個垃圾袋」,未遭到對方阻止。

黃男在當日8時提塑膠袋至小港區華山路、敬業路口,將其隨意丟棄在一處工地,再步行回到住處,卻和女友1個月後在便利商店遭到警方攔查,並在核對資料時發現2人都是失蹤人口,才願意坦誠將小孩拋棄,警方卻未在工地找到嬰兒屍體,至今仍下落不明。

法官一審按照殺人未遂罪、產後殺子未遂罪,各判處黃男、女友9年、6年徒刑,但二審法官則認為,女友犯後有自首,並考量其出身單親家庭,又在隔代教養的環境下長大,可能導致她個人智識能力、年齡的社會經歷、原生家庭支持能力都不及一般人,屬於弱勢族群,加上懷孕後,因害怕、逃避、無助才會殺死嬰兒,因此改判刑法的生母殺害嬰兒未遂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黃男則是7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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