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天堂!南檢聲押11犯、法官竟「無保全放光」 地院:不應偏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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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南地檢署日前偵辦詐騙案,向法院聲押11人,結果台南地院審理後竟裁定無保放人,引起檢警輿論譁然。台南地院今天(12日)表示,應依證據整體視之,不應偏斷。

台南地院法官裁定詐團11人無保請回,引發檢警不滿。(圖/翻攝Google  map )

台南地院指出,全案法官基於中立審核職責,不僅參考檢方聲押理由,更需依全卷事證獨立判斷是否犯嫌重大、是否符合各項羈押要件?此屬審判核心。而犯罪嫌疑重大與否,應依證據整體視之,不應偏斷。

台南地院表示,對涉案公司提供員工內容是否確為串證的教戰守則,均屬承辦法官對卷內證據為整體評價後依法所做的決定,且法院是依個案證據來審查是否需要羈押,均非刑事訴訟法應審查的羈押要件。且南院對於相關涉及詐騙的聲押案,亦有裁定羈押,非一概駁回。

但檢警認為,正派公司怎會教員工要如何面對檢警問話?公司提供成員應對檢警的教戰守則,已有串證之嫌,但法官卻認為了避免影響公司營運,公司要求成員應對檢警須謹慎陳述,是合於常情,讓人感到不解與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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