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1名國中女學生搭捷運時,因拿錯弟弟的兒童卡而誤刷,被站務人員要求繳納1000元罰款,家長得知後氣炸,認為站務員「執法過當」。對此,北捷也回應了。
據悉,該名女學生當天欲從西門搭車往三重,只因拿錯替弟弟保管的兒童卡,進站時誤刷,立刻被捷運站站務人員攔了下來,並被要求繳納1000元罰款,令她相當不知所措。
家長得知此事,看了罰單之後氣炸,認為當下女兒明明已澄清是誤拿卡片,還有出示自己平常使用的悠遊卡,為何直接就開了1000元罰單,應該先以口頭規勸,講不聽再開罰,畢竟孩子也才14歲,站務人員此舉被家長質疑「執法過當」。
對此,北捷回應,依據《大眾捷運法》第49條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若是主張誤用,可以向公司反映,目前這起個案正在依照程序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