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台最大的花蓮台泥金昌石礦,通過環評後過了8年才開工,環團認為已超過3年期限,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必須做環差分析,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判環團勝訴,金昌石礦不服上訴,今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紀錄片《看見台灣》拍出花蓮秀林勇士山面海一側光禿禿的駭人場景,該處原有台泥寶來、合盛原石礦兩礦場,勇士山另一側的金昌石礦若加入開採,勢必衝擊生態,因此引起環團高度關注。
金昌石礦2008年通過環評,2009年取得經濟部礦業用地核定,卻直到2016年9月才申請開工。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兩環團認為,依《環評法》超過3年才開發,必須進行環差,同年8月具公民告知請環保署命提出環差,環保署並於同年12月函知金昌石礦。
金昌石礦不滿要做環差,訴願成功,環團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金昌石礦未依法在3年內開工,且當地經蘇拉颱風、蘇花改計畫部分路段炸山開挖中仁隧道,這些都不在2008年環評範圍內,判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要金昌石礦做環差。
金昌石礦不服上訴,最高行也認定開發行為確實已逾3年期限,應提出環差分析及報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