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不時傳出網友貼烏龍照片,指糊塗的駕駛人把機車待轉區的格子當成停車格。高雄市湖內警分局10日說,常常看到駕駛人停在停轉區或槽化線,可能是失察或持僥倖心態,但這些行為都會被罰鍰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標誌設置規則第171條規定:「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劃設於交岔路口、立體交岔之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點。」
另依據同法第191條規定:「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分段行駛。」
湖內警方說,在湖內各省道沿線要衝,多設有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地面畫有機車待轉標線,各大路口更畫有槽化線,藉以指引正確行車方向。請駕駛人不要貪圖一時方便,將車輛停放於上,這不僅令處理員警哭笑不得,也將依法開出罰單,更有可能造成用路人的危險。
旺報 林瑞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