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眾議院今通過《台灣旅行法》,這項草案為鼓勵美國與台灣所有層級官員互訪,訂立明確法律基礎,讓台美高層互訪成為可能。
中央社報導,眾院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草案尚待聯邦參議院通過,並協調出兩院一致的版本,隨後送交美國總統川普簽署才生效,成為具約束力的美國法律。
美國與中華民國1979年終止外交關係後,台灣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和國防部長,至今無法訪問華府;美國先前派閣員訪台,會避開敏感的國防、外交官員,多以商務、教育部門交流為主。
這項草案有望讓台、美間多年來低調且受限的高層級官員互訪解禁,而美國行政部門如何執行,最為關鍵。
《台灣旅行法》指出,「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國和台灣在各層面的訪問」,類似議案2016年在聯邦參、眾兩院都提出。
法案提到,美國國會認為,《台灣關係法》制定以來,美國對台灣高層官員訪美的自我設限,讓台美始終缺乏有效溝通,阻礙雙方關係發展,「美國政策理應促進美國與台灣間所有層級的官員互訪」。
中時電子報 陳定瑜/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