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萬勞工淪低薪族?主計總處澄清:低於平均薪資不等於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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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近日公布最新工業及服務業薪資統計,根據統計,全國約126萬人落入低薪標準,年薪低於新台幣39萬元,占比約16.8%。主計處對此解釋,低於平均薪資不等於低薪。

主計總處統計,7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數為新台幣4萬9491元,年增3.32%。(示意圖/中天新聞)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7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數為新台幣49491元,年增3.32%;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21674元,合計後總薪資平均數為7萬1165元,年增8.25%。主計總處也同步公布7月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為3萬9629元,年增3.47%。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譚文玲出面澄清,國際對於低薪有嚴謹定義,絕非低於平均薪資就屬於低薪族群。主計總處以7月經常性薪資為例進行說明,指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為41397元,中位數3分之2門檻為27598元;因國內目前最低工資為29500元,若單純從經常性月薪角度觀察,國內全時受僱勞工並不存在低薪狀況。

針對低薪定義的國際標準,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曾在立法院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薪資中位數3分之2計算出低薪門檻約為31000元。主計總處引述該國際標準,首度揭露國內低薪勞工達到126萬人、年薪低於新台幣39萬元,占比約16.8%,此數據係以2024年總薪資中位數計算而得。

譚文玲進一步補充,月薪因有政府最低工資保障,不致落入低薪區間,低薪族人數出現明顯落差,主要是因總薪資另包含年終與績效獎金等非經常性薪資。部分員工因未能領取足額獎金,導致全年總薪資算下來,仍可能低於中位數3分之2,落入低薪門檻。換言之,經常性薪資與總薪資的計算基礎不同,才造成看似矛盾的統計結果。獎金結構影響年薪計算根據主計總處上月發布的上半年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統計,平均為48981元,然而因低於平均薪資的比率突破7成,導致外界誤解低薪現象嚴重。

實際上,經常性薪資與包含獎金的總薪資存在本質差異。經常性薪資指月薪等固定給付,而總薪資則包含年終獎金、績效獎金、紅利等變動性報酬。許多勞工的獎金領取情況不一,因此年薪計算結果與月薪存在差異,導致部分勞工年薪落入低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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