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主動發現內部資料異常後展開調查,揭露竹科廠2名在職工程師與前員工陳力銘勾結,涉嫌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2奈米晶片製程機密洩漏給國外競爭對手,並向高檢署智財分署提告,案件由調查局展開偵辦。

台積電2奈米技術洩密案,3工程師聲押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圖/美聯社)
檢方於7月25日至28日陸續傳喚、拘提陳男與吳姓工程師等3人,並搜索其住處。檢察官認為3人涉犯《國安法》第3條,重製與洩漏國家營業秘密,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禁見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准。
3名被告提出抗告,最高法院認為有湮滅證據與勾串證人之虞,原羈押裁定並無不當,駁回抗告。該罪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併科最高500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