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24日公布最新函釋,除了在大陸設有戶籍,就連擁有大陸居留證擁有大陸身分證以及大陸定居證,將喪失我國身分。對此,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認為,標準必須一致,「如果有境外居住證,就不能有中華民國身分,那美國綠卡也不能?」

陸委會於24日發布最新函釋,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籍,其中設籍包含持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及定居證。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對此表示,此次函釋並非擴張認定,而是因為取得對岸的定居證意味著已取得對岸戶籍,並能據此申請身分證,這是一連串相關的行政程序。
對此,陳玉珍提出質疑,她表示政府限制人民權利必須依法有據。「陸委會是憑哪一條法令來限制人民這個權利?尤其是要剝奪中華民國國民住在我們國內的權利或是公民權。」
陳玉珍強調,「所有政府機關都應該依法行政!陸委會是用函釋,但函釋也要有一個依據。如果說有境外居住證,就不能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相對地,這個標準是不是統一的?」
陳玉珍質問行政院,「如果是有美國的綠卡、加拿大的楓葉卡,那也都是一種居住證,是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只要擁有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以外地方的居住證,都不能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這標準必須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