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中國大陸身分證仍須服役 陸委會:防轉換身分逃避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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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今天表示,擁有中國身分證的台灣役男仍須服義務役。陸委會引述兩岸條例相關條文說明,這是為了維護服役公平性,避免利用在兩岸間轉換身分,逃避兵役。

義務役基地戰力鑑測。(圖/中天新聞)

國防部規劃針對志願役考生增列「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至於義務役,國防部表示,擁有中國身分證的台灣役男仍須服兵役。

陸委會晚間以書面回應表示,依兩岸條例規定,違反規定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護照者,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地區的戶籍登記;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的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陸委會指,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指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應負的兵役等法律責任、義務。

陸委會強調,相關條文係為維護服役公平性,避免役齡男子利用在兩岸間轉換身分以逃避兵役。針對役男於役齡期間尚未完成服役者,國籍法亦有不許可役男放棄國籍的規定。

陸委會說明,具有中國大陸身分的役男入營後,國防部會有適當管理方式,以維護國家安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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