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俊毅/綜合報導
為提升反恐火力裝備,海巡署特勤隊從2023年分別籌購狙擊槍、手持熱像雷射測距儀、手槍減音筒與衝鋒槍等8項裝備,其中編列770萬元預算來採購70把新型衝鋒槍,在1月16日在政府採購網貼出決標公告,但卻傳出除9公厘衝鋒槍外,還罕見加入7.62公厘口徑的.300 AAC BLK的突擊步槍參與競標,引發關注。
據《上報》19日報導,由於外傳標案是由7.62公厘口徑的.300 AAC BLK的突擊步槍的廠商得標,除與採購標案名稱「衝鋒槍」不同,海巡署特勤隊武器編制就有突擊步槍,也另有突擊步槍的採購案,此次採購案競標以更新衝鋒槍項目卻瞞天過海採購突擊步槍,遭外界質疑是否有違反採購法與預算法?
報導也指出,.300 AAC BLK突擊步槍使用雖是7.62公厘口徑的步槍子彈,但子彈長度從原步槍彈的7.62×51公厘北約口徑,縮短為7.62X35公厘,而國軍現行使用的T74排用機槍就是用7.62×51公厘子彈,該型號子彈軍備局205兵工廠有在生產,但7.62X35公厘的短子彈則未生產,因此要外購,更與其他突擊步槍的子彈規格不同。引起外界疑心大起。
對此,海巡署偵防分署針18日針對此事澄清。第一、有關本分署特勤隊「衝鋒槍及漆彈槍」採購案,均依採購程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完成公開徵求,且招標文件亦經召開第一與第二次評選會議完畢,全程均符合政府採購法規範。
第二、本採購並無指定特定規格及型號,且經由中央警察大學、國防大學理工學院外聘專家及學者完成評選審議後,委託具公信力之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開(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