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子不滿附近廟宇的燒香味以及煙霧一直飄進家中,影響自身健康,女子竟兩度跑去廟內把香爐插的線香狠狠折斷,還灌水,氣得廟方提告,最後女子被判處5千元罰金,還得易服勞役。
該名林姓女子因住家在台南某廟宇附近,距離約100公尺左右,廟宇長期燒香的味道以及產生的煙霧不斷飄進她家,讓她感到很不適,也怕影響自己的健康。怎料女子竟在今年1月時,兩度前往廟宇將香爐內的線香折斷,更直接用水灌進香爐,廟方得知後氣得向女子提告,認為女子公然侮辱、妨害祭禮。
林女出庭時表示,因為不滿廟宇的煙霧影響健康才會進行拔香等動作,並無褻瀆宗教的意思。而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女因為身體健康被影響才拔香,主觀上是無褻瀆宗教的意圖,所以《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不成立。
不過,法官認為林女魯莽的行為已涉及毀損罪,考量林女欠缺尊重他人財產,且到現在也未與廟方和解,依毀損罪判處她5千元罰金,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