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部分該修法!媒體人搖頭嘆:當選9.6萬、罷免僅7.7萬這有票票等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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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投票在昨(13)日舉行,其中同意罷免票為69,994票,不同意罷免票為86,014票,不同意票多過同意票超過1.6萬票,罷免結果失敗,謝國樑確定保住市長職位。對此,資深媒體人謝國安認為,《選罷法》的罷免部分應該要修了,謝國樑當選時拿了9.6萬票,但罷免門檻只要7.7萬票,這樣票票有等值嗎?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投票結果是不通過。(資料照/中天新聞)

謝國安在臉書發文指出,開頭就直言,「選罷法關於罷免這塊,是應該修正了」。他提到撇開幾趴幾趴,以這次來看,謝國樑2022年當選時得票數有96784票,但這次罷免門檻,是77700票。中間差了近2萬票,合理嗎?這樣票票有等值嗎?

謝國安認為,不要說什麼不投票就是放棄自己的權利,真正要公平,應該至少要修成若罷免案成立,同意票要超過該縣市長或民代的當選票數。

謝國安舉當年韓國瑜罷免案為例,同意票還遠高於他當選的票數。而當年他市長才剛選上就去選總統,高雄民眾傻眼,發動罷免,這可是連原本投韓的人都去罷免他了。可見當年韓國瑜引發的不滿有多強烈。但謝國樑呢?要罷免他的理由,都不太是理由。

謝國安指出,當罷免成為政治操作,門檻變低,報復性罷免成為常態,對民主是不健康的。縣市長4年一任,想換掉謝國樑,2026就見真章了,何須發動罷免勞民傷財。

資深媒體人謝國安認為《選罷法》的罷免部分應該要修了。(圖/謝國安臉書)

最後謝國安直言,《選罷法》至少要把罷免門檻,修回「同意罷免票數需超過當選票數」,至少要票票等值,這樣的罷免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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