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醫坦承偷拍女醫護更衣 關鍵因素讓他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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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亞東醫院腫瘤科擔任主治醫師的林姓男子(43歲),在醫院化療中心更衣室偷拍女醫護人員更衣,雖然林男到案坦承犯行,但因影像已全數刪除,檢警試圖還原不成,在不符妨害秘密罪構成要件情形下,新北地檢將林男處分不起訴,不過林男已遭醫院開除。

林姓男醫2017年6月,將手機藏在挖了小洞的星巴克紙袋內,放在化療間更衣室洗手台,偷拍女醫護人員更衣畫面。據聯合報報導,吳姓護理師在醫院化療中心與人聊天,聽見手機相機功能開機聲響,搜到該紙袋,立刻向院方告發。

院方調閱監視畫面,查出林男放置紙袋,估計受害人數約10餘人。林男到案坦承偷拍,但看完就刪除影片,檢警2度嘗試進行還原,但都失敗。由於未查獲偷拍影像,不符妨害秘密罪構成要件,新北地檢昨(28日)將林男處分不起訴。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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