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前彰化縣議員許晋揚因為涉嫌在議員任內聘用妻子、妻舅來擔任助理,其中妻舅只做了5個月後就轉往雲林工作,但許晋揚卻持續申請助理補助費,三年多下來共計詐領75萬2000元(每人每月助理費2萬4000元),今(14日)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三人起訴。
前彰化縣議員許晋揚因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攝自許晋揚臉書)
許晋揚在上次(2018)縣議員選舉中,在彰化第五選區拿下12,303票,以該選區第一高當選,而根據檢方起訴書中表示,許晋揚就職後聘用妻舅擔任助理,但妻舅在5個月後就離開前往雲林改從事二手車買賣,不過許晋揚仍持續向議會申請助理補助費,而妻舅也將轉帳用的金融卡留給許晋揚。
儘管許晋揚辯稱,這些費用主要是用來花圈、紅白帖,以及服務處的水電網路費用等,並未挪做私用,不過檢方認為,助理補助費不是實質補貼議員的費用,議員不得以助理補助費之用在議員服務處的為民服務開銷,檢方也考量到許晉揚等人犯後繳交犯罪所得85萬,且三人犯後都坦犯行,態度良好,請法院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