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連斐璠涉詐領助理費,新北檢13日指揮廉政署搜索,並約談連斐璠等人,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裁定連斐璠及蔡姓辦公室主任均羈押禁見2月。

新北地方法院傍晚發布訊息表示,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依檢察官提出證據,足認連姓被告、蔡姓被告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洗錢罪、逃漏稅捐罪等,犯罪嫌疑均重大。
法院說,法官審理認為,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被告2人有逃亡、勾串及滅證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羈押原因,審酌本案情節及目前偵查進度,認為無法以羈押以外之方式避免被告逃亡、勾串及滅證而有羈押必要,裁定被告2人均應自14日起執行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說,本案其餘連姓、周姓等15名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分別諭知以新台幣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之金額具保,其餘人員訊後請回。地檢署將持續釐清相關犯罪事實,依法偵辦。
連斐璠長期經營新北永和,曾任台北縣第15、16屆議員,升格新北市後又連任新北市第1至4屆議員迄今,也曾擔任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但今年不競選連任。(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