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藝人「大飛」日前因酒後駕車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29毫克遭送法辦,他坦承犯行並誠心道歉,北檢考量他坦承犯行,依公共危險罪給予緩起訴處分,處分期間1年,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緩起訴確定。
大飛酒駕緩起訴1年確定。(圖/翻攝大飛臉書)
據了解,大飛在今年3月底因為替友人慶生喝了不少酒,隔天要出門時無視宿醉情況開車出門,結果在台北市萬大路上遭警方攔查,警方聞到酒氣進行酒測,發現數值超標達0.29g/ml,將他依現行犯移送法辦。
大飛被逮後坦承犯行並發出聲明表示「對於自己做的不良示範我非常抱歉」、「我會接受一切法律的制裁,記取教訓,絕對不再犯。」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考量他坦承犯行,依公共危險罪給予緩起起訴處分,處分期間1年,並要在限時內繳庫3萬元。檢方後續依職權送交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地檢署偵查過程核無不法,亦無違論理法則、經驗法則,故再議予以駁回。
而大飛酒醉誤事也不是頭一遭,日前他也在節目自曝,因為跟前女友吵架後跑去喝酒,隔天走樓梯把臉整個摔壞,還因此丟了《大學生了沒》的代班主持機會,讓他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