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接獲檢舉,無黨籍温姓縣議員參選人涉嫌以現金賄選,經檢察官指揮搜索、傳喚多人到案說明,認温姓參選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押,苗栗地院今天裁定50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表示,温姓縣議員參選人涉嫌交付現金,尋求投票支持,而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案件,經主任檢察官張時嘉、檢察官呂宜臻、姜永浩偵辦指揮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執行搜索,傳喚、通知共計22人到案說明。
苗檢指出,檢察官昨晚訊問後,認温姓參選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請回。法院於今天裁定温姓參選人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