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斯文局長竟是大貪官...15年收賄千萬台幣 連豬肉、床墊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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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大陸政府加大打擊貪腐力道,許多貪官都被揪了出來。四川內江一名46歲的地方官,打著「人情世故」的幌子,收受廠商金飾、茅臺酒,甚至連豬肉和床墊都收,15年來收賄約1128萬台幣。

46歲的四川前內江隆昌市鄉村振興局局長劉健外表斯文,被爆竟是大貪官。(圖/翻攝微博)

由四川省紀委主辦的「廉潔四川」網站27日發布消息,四川內江隆昌市鄉村振興局前局長劉健,28歲時就被提拔為副鎮長,他胸懷壯志想幹出一番成績,無奈一年多過去都無實績,「商人老闆的恭維奉承逐漸填補了他事業上的失落感」。

據悉,他對收賄從「半推半就」,轉而變成想方設法「花式撈錢」。一開始他勤跑飯局,收受紅包禮金。後來胃口養大,不斷收受黃金首飾、茅臺酒及冬蟲夏草等貴重物品,之後連豬肉及乳膠床墊都來者不拒。

經查,劉健1萬元(約4.5萬台幣)及以下的紅包禮金和物品就達65次,累計金額達40多萬人民幣(約203萬台幣)。

調查中他還坦承,曾於2016年某天下午,主動致電一名工程承包商主動要錢,他在電話中表示「我看上一輛車,但還差15萬(約67.6萬台幣),能不能借點錢給我」,對方雖驚訝,但為得到更好的「合作機會」,當晚便照吩咐將錢送到劉健家樓下。

而劉健認為對方承包的工程,都因得到自己的關照而獲利,便從未提及還款一事。

經查,自2008年以來,劉健利用職權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為34人提供便利,分93次受賄200余萬元(約1128萬台幣)。

不只如此,由於鎮政府未配備公用車,劉健便以「私車公用」之名,行「私車公養」之實,透過浮報廣告費、辦公用品費、車輛燃油費等名義違規領取公款,短短三年內費用達到16萬餘元(約75萬台幣)。

劉健的種種惡行陸續曝光後,他遭到革職偵辦,並於2024年5月因犯「受賄罪」,被依法處以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約135.3萬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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