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一名科技業女副理小琪(化名)與男友到花蓮旅遊,在入住某溫泉湯屋期間遭遇到不幸事件。當他們在房內發生性行為時,一名16歲少年偷拍,導致小琪心靈受創,甚至無法正常外出如廁,僅能包尿布才敢外出。
科技業女副理遭溫泉偷拍事件,少年被判賠15萬元。(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小琪指控少年侵犯隱私,導致嚴重心理困擾,無法再享受原本熱愛的泡湯,法院審判後裁定少年須賠償15萬元。
雖然法官考量到少年年紀尚幼且無財產,但仍認定其行為構成違法,判決需要負起相應的法律責任。本案引發外界廣泛討論,對於隱私權保護與網路偷拍問題再度引起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