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落腳北士科 內政部:北市府可自訂辦法處理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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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計畫將台灣總部設置於北士科T17、T18基地,但因地上權歸屬問題卡關,北市府洽詢內政部能否比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內政部今天說,北市府可以在自訂的辦法訂定相關規定後辦理。

輝達市值一舉突破4兆,但分析師認為,靠的已經不是GPU,而是靠著CPO的關鍵技術。(圖/資料照)
輝達落腳北士科因土地歸屬權問題卡關,內政部表示,台北市府可以自訂辦法辦理。(圖/資料照)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擬將輝達台灣總部,設在新光人壽於民國111年2月完成地上權設定登記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

至於T17、T18基地地上權能如何移轉,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1日表示,最好方式是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意即市府以合理價格將此處地上權買回,再依輝達需求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2塊基地整合後重新設定地上權。

不過,李四川說,這塊土地收回後應重新公開招標,為讓輝達台灣總部能順利興建,市府已函文行政院內政部,洽詢能否比照「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區段徵收開發後取得的可建築用地,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國民住宅用地、安置原住戶或經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土地得以讓售」,與本案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情形不同。

內政部說,另外,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其餘可供建築土地,得予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同時在第6項也規定「第1項第5款土地之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因此,台北市政府如果考量本案有專案設定地上權給特定對象使用必要,可以在「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訂定相關規定後辦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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