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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10名消防員,今年再度受邀來台,與新北消防員合體做公益,不過卻傳出一行人昨(9)日搭乘台北捷運時,在車廂內直接開喝啤酒。影片被PO上網後,引發議論。
一名網友在Thread上PO文,「今天產量真的好高。可是就在剛剛,搭捷運時我坐在8個這樣的人種旁邊。」畫面中可見,至少有3位外籍乘客坐在列車上,無視四處可見的「禁止飲食」標語和廣播,一邊聊天、一邊爽喝金牌台灣啤酒。
網友看了紛紛表示,「捷運上不能飲食」、「這是昨天在晶華酒店的澳洲消防員們」、「看了,這些白種男人真令人反感」、「對講機按下去」、「這個沒有人舉報嗎?」。
事實上,根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旅客於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禁止飲食區範圍係以各車站閘門前之黃色標線為界,黃色標線以內為禁止飲食區,旅客進入本區內一律禁止飲食;黃色標線區以外,旅客則可自由飲食,惟不得任意拋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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