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蔡豪假釋涉家暴性侵 法院判決出爐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20/05/14 18:11 分享: 2014年間因賄選案入獄服刑的前立委蔡豪,假釋出獄後不但與屏東縣議員妻子宋麗華鬧出家暴、離婚糾紛,還被一名女子指控趁洽談工作機會,先後在義大醫學院內的辦公室與汽車旅館對她性侵及猥褻,被檢方依乘機性交及強制猥褻罪起訴。橋頭地院認定蔡豪罪證明確,依強制性交判他4年,另依強制猥褻判1年4月、應執行4年10月。還可上訴中時電子報 黃瀞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