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慎防「親戚冒名報扶養」 補助資格恐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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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報稅季將至,北市社會局指出,每年報稅期間,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經常發生被未履行扶養第三人申報為扶養親屬。社會局呼籲民眾勿輕易將自己的資料提供他人申報為扶養親屬,避免影響福利補助資格。

每年報稅期間,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經常發生被未履行扶養第三人申報為扶養親屬,導致影響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北市社會局說明,低收、中低收入戶家庭資格應計算人口,包含申請人之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其他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並舉例,若低收入戶王小美被叔叔申報扶養(非直系血親、收入優渥、未實際扶養王小美),在年底審查王小美低收入戶資格時,因須將叔叔的收入資產一併納入王小美家庭總財產計算,進而導致其低收入戶資格註銷。

社會局提醒,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市民,也有相同之規定,請一併注意。若因誤報扶養而遭取消或降低補助資格者,必須檢附國稅局剔除扶養之相關證明向社會局辦理申復,重審期間將停止所有福利資格及相關補助款,經審核通過者才可恢復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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