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家棄子未養育!桃園74歲中風母僅剩6萬 法院判兄妹免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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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遺憾!桃園一對兄妹因小時候遭媽媽拋棄,長大後74歲媽媽中風無法自理,兄妹聲請免除對媽媽的扶養責任,桃園法院審理後認定夏母未履行法定扶養責任,情節重大,裁定准許免除扶養義務。

74歲夏婦因中風意識不清,因年輕時拋家棄子,法院判子女免除扶養義務。(圖/示意圖/pixabay)

據判決書內容,夏母在兄妹兩人幼年時,將兩人交由住在宜蘭的外祖父母扶養,甚少探視,生活費也僅偶爾提供。兄妹表示,自己靠半工半讀完成學業,最終從高職夜間部畢業,成長歷程艱辛,且多年來與母親幾乎無互動,親子關係早已破裂。

法院調查顯示,夏母現年74歲,因中風導致意識不清,生活無法自理,名下財產僅有6萬餘元,且無其他收入來源,確實無法維持生活。兄妹倆提供多項證據支持其主張,包括證人陳述夏母在兄妹幼年時,僅偶爾寄生活費,探望次數稀少,甚至在外祖父母過世後,兄妹無法聯繫到夏母,導致喪禮也未能通知參加。

法院依據《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指出,若受扶養權利者未履行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扶養義務人得請求免除扶養責任。法院認為,本案中夏母未對兄妹履行法定責任,且無正當理由,其行為已構成重大情節。若強制兄妹負擔扶養義務,將有失公平。因此裁定准許兄妹免除對夏母的扶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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