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扮作女生認識了多名男子,分別向他們騙取裸照與私密影片後,再自稱是女子的堂哥勒索金錢,先後詐得新台幣10多萬元,多名被騙男子不滿提告,陳男遭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從民國107年10月開始,陳男假扮名為「婷薇」的女子,透過網路通訊軟體,加施男成為好友並聊天,謊稱自己想跟施男發生一夜情,取得施男裸照和影片後,陳男又以婷薇堂哥的身分和施男聯絡,要脅對方給付金錢,不然就把裸照和影片散布出去,施男付給陳男4萬多元。陳男以相同的手法,也將1名吳男加入好友,取得裸照和影片後,恐嚇要散布裸照和影片,吳男付了11萬多元給陳男。
另在民國106年11月,陳男透過網路通訊軟體認識另一名男子,2人相約在汽車旅館碰面,先喝酒後等到男子酒醉昏迷後發生性關係並拍下影片,陳男後來跟男子借款新台幣2萬5000元,男子多次要求陳男還錢,陳男不僅不還錢,還傳訊息恐嚇要將影片傳給男子的女友,索討金錢,男子因此提告。
地院法官認為,被告取得多人的裸照後恐嚇取財,造成告訴人內心承受莫大恐懼,所生損害非輕,不過考量到被告已和多名原告完成調解,賠償對方的損失,因此依恐嚇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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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