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喊武統改文沒事?吳宗憲怒轟國安法成「黨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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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行政院版「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針對其中增訂鼓吹戰爭言論最高可處行政罰鍰一百萬元的條款,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痛批此舉恐嚴重侵害言論自由。他質疑該草案存在預防性處罰、執法標準模糊及總統享有特權等三大荒謬之處,直言國安法不該淪為服務特定政黨的「黨安法」。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吳宗憲臉書)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吳宗憲臉書)

吳宗憲在7日質詢時指出,行政院因應解放軍演習與滲透威脅加劇,提出修法強化對網路及組織行為的處罰。然而,他認為該草案猶如「反滲透法2.0」的擴權版本。他強調法律不應具有顏色,若修法缺乏明確界線,將導致國安法變質,無法真正守護國家安全,反而可能成為箝制異議的工具。

針對草案規定網路訊息只要有危害之虞即可下架或處罰,吳宗憲比喻這如同「還沒闖紅燈就開罰」,預防性處罰缺乏明確標準,難保人民權益。他特別提及賴清德總統曾公開宣稱北京當局以2027年完成武統為目標,事後卻修改臉書內容,質疑總統是否享有「改文特權」,而一般民眾若發文錯誤是否也能比照辦理免罰。

總統賴清德。(圖/中天新聞)
總統賴清德。(圖/中天新聞)

吳宗憲進一步質問,是否只有總統的修改行為可稱為「澄清」,百姓改文卻會被視為「滅證」。他引用《憲法》第52條指出,總統僅享有刑事豁免權,並不包含行政罰鍰。他批評草案執法標準不明,恐讓行政罰淪為恣意裁量的手段,要求政府釐清錯假訊息定義與舉證責任,以免造成選擇性執法。

此外,吳宗憲援引數據表示,112年1月至114年3月間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案件,近八成最終不起訴或無罪。他擔憂國安法修法後改採門檻更低的行政罰,內政部可直接裁罰百萬,民眾若不服需自行訴訟自證清白。他呼籲政府應審慎修法,避免法律淪為限制言論自由與認知作戰防線的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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