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二審大逆轉無罪!高檢署不服上訴 高虹安:尊重

分享:

針對台灣高檢署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新竹市長高虹安今日表示尊重,她現在就是全力拚市政。

針對台灣高檢署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高虹安今日表示尊重。(圖取自高虹安臉書)
針對台灣高檢署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高虹安今日表示尊重。(圖取自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被控於民國109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7年4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不構成貪汙,立院公費助理經費是「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是立委的補助費,改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高檢署。(中時資料照)
圖為台灣高檢署。(示意圖/資料照)

但台灣高檢署認為,高虹安5名被告確有詐領公款犯意,高院判決認事用法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對此,高虹安今天(6日)回應表示尊重,強調二審已判決貪汙無罪,現在就是全力拚市政。

據《中時新聞網》今日報導,以最高法院目前實務運作,上訴後最快需要1年多才可能有最後結果,且就算撤銷判決發回,高院更審改判也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高虹安應可順利將本屆新竹市長任期做滿。

留言衝人氣 11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