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網紅小玉賣「換臉不雅片」撈逾千萬!119名人受害 判5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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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最新消息,涉嫌將台灣多位各界名人的臉做成「換臉謎片」的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全案在今(9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他遭判5年及1年8月得易科罰金,將發監執行。

偵訊後小玉被裁定30萬交保、助理5萬元交保,全案在隔年3月間偵查終結,檢方認定共119人受害,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嫌,正式對2人提起公訴,一審由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本案共119位被害人,依1罪1罰將小玉每罪各判刑5月,合併應執行5年6月、得易科罰金200萬5000元,助理每罪各判刑3月,合併應執行3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33萬5000元,2人均認罪。案經上訴至二審,小玉出庭時繼續表示歉意,並強調「希望跟所有的被害人和解」,但高院法官不領情,去年宣判時被加重刑度,小玉不得易科罰金之刑改判刑5年,得易科罰金之刑改判刑1年8月,助理也同樣遭加重刑度,判4年6月,得易科罰金。

全案陸續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今(9日)宣判,表示駁回小玉的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及盡速發監執行,若有更進一步的消息,《中天新聞網》將為您持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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