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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黃姓受刑人擔任炊事班期間與另一名蘇姓受刑人發生口角,盛怒下將手上熱粥潑向對方,導致對方背部及上肢嚴重燒傷。事後蘇男提告,審理後依傷害重傷罪判刑3年2個月。
屏東男拿熱粥怒潑獄友害嚴重燒燙傷。(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判決指出,當時熱粥剛煮好,可供多人食用,但黃受刑人明知潑灑熱物料將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卻仍然行為不慎,造成蘇男背部及上肢15%二度燒燙傷。
儘管事後與受害者和解,但賠償金額不足以彌補受害者的損失。考慮到黃受刑人的前科和犯行嚴重性,法院最終判決他因傷害致重傷罪名成立,判處3年2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