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燒台灣民政府 前北市議員李承龍判9月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20/01/14 16:11 分享: 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與女子邱晉芛4年前因政治立場與「台灣民政府」不同,竟潑灑汽油其中央會館的鐵柵門,由邱女以網路現場直播;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將李、邱各判刑1年2月及8月,高院改判8月、7月。可上訴。高院改判理由認為,李男及邱女為表達不同意見,即率以汽油潑灑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之鐵柵門,並點火燃燒,以此激烈手段抗爭致生公共危險,危害社會治安,誠值非難,但考量2人已自首,量刑刑度略減。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