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還有兩個禮拜就到農曆新年了,商家紛紛開啟春節模式,在上海一網吧,竟開出春節促銷,不過還要消費者簽「生死狀」,這是什麼情況?
1月4日晚,有網吧發佈影片,曬出6名網友簽字並按下手印的協議,並附文「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協議上寫道,「由於今年沒有掙到錢不想回家過年,公司又放假,實在沒地方去,今日起1月4日至24日,老闆只收300塊人民幣(約台幣1340元)隨便玩到年後,上網如果出現任何意外情況,無論生死,與網吧老闆無關」。
有網吧發佈影片,曬出6名網友簽字並按下手印的協議,並附文「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圖/翻攝自微博)
該視頻已經獲得上萬點讚和3千多條留言,不少網友留言表示,「300塊20天,老闆夠意思、加100塊能不能管水、老闆,來成都開店吧……」。不過也有部分網友提出了質疑,「如果真出現什麼意外,網吧可能也有一定責任吧」?
根據《央視網》報導,經了解,網吧老闆表示,這是促銷活動。對於6名網友寫下「生死狀」並簽字按手印一事,該老闆稱這不是網吧的要求,是網友們自行發起的,「也是想讓我們放心一點」。然而,該老闆又說,現在如果想參加該促銷活動,就必須簽字按手印。
對此,重慶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委員張律師表示,「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經營場所完成了應盡義務,顧客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又簽下生死狀協議,這是具備法律效力的。這種情況下,顧客因自身身體原因或者操作不當出現意外,經營者確實沒有義務承擔法律責任」。
律師接著表示,「若顧客在生死狀上簽字按手印並非單純的自發行為,假如是網吧經營者要求或者授意顧客這樣操作的話,那這件事情的性質就變了,相當於變相免除了網吧應盡的義務,這屬於無效條款」。
張律師還指出,「作為經營場所,網吧有義務為顧客提供必要的提醒、安保等服務,以及有必要提醒上網的顧客不要長時間久坐,或者沉迷網路遊戲,還應該配備『防沉迷系』。另外,若是顧客出現突發緊急情況,網吧也有義務撥打110、120等電話,這些責任不能因為網友簽了生死狀協議就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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