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女子3年前在台中某網咖產下一名男嬰,並將男嬰遺體塞入垃圾袋,檢方認定她涉殺害男嬰將她起訴。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罪判11年6月,可上訴。

依據檢方的起訴書,24歲潘女未婚,民國112年1月3日凌晨在台中一家網咖包廂產下一名男嬰,她將男嬰遺體與胎盤、臍帶裝入塑膠袋,因身體不適打電話給友人,潘女友人到場發現男嬰死亡,勸說潘女打電話報案。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獲報後,派員前往現場處理,警方在潘女背包內,發現裝有男嬰遺體的塑膠袋,員警並通報救護車到場將潘女送醫。
潘女經就醫治療後無大礙,全案經檢方複訊後,認定她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男嬰遺體經法醫相驗解剖後,認定男嬰遭掐脖、悶住口鼻等行為致死。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依殺人罪嫌將潘女起訴,原先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但法院考量案情複雜等因素,改行一般法庭審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潘女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1年6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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