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脫衣手辦」遭認定淫穢物品!陸玩具廠12人觸法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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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上海寶山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團夥製售「涉黃手辦」案件。手辦工廠老闆、員工等12人因「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處不等刑期,最重刑期為四年九個月。

存在爭議的一款手辦。(圖/翻攝《極目新聞》)
存在爭議的一款手辦。(圖/翻攝《極目新聞》)

陸媒報導稱,此案或為大陸首例涉黃手辦被認定為「淫穢物品」刑事案件。根據一審判決書,案件主犯許某在廣東省東莞市經營一家塑膠製品公司與工廠,開設網店並雇傭員工製作並銷售「涉黃手辦」。

另名主犯為下游經銷商孟某。2023年,公安在許某的兩處倉庫內查扣超過3萬件手辦,均被鑑定為「淫穢物品」。自2022年起,涉案網店共銷售此類手辦超過2萬件,銷售金額達200多萬元人民幣(約840萬元新台幣)。

同日,公安在孟某租用的倉庫內,查獲待銷售的案涉手辦3700多件,均被鑑定為「淫穢物品」。判決認定,截至案發時,孟某等人製作案涉淫穢手辦8000件,對外銷售5000多件,另銷售許某等人製作的「淫穢物品」300多件。

寶山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9月,以犯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起訴12名被告。今年4月9日,寶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12名被告人被判構成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刑期從四年九個月到‌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不等。

孟某的辯護律師透露,12名被告均放棄上訴。爭議較大的一款手辦是一個女性跪在地上的形象,上身和下體都穿有「可脫卸式內衣褲」,背後有一對翅膀,胸部和關節部位做了色素沈澱,沒有特地製作乳頭,下體簡化成一條線。

律師指,該作品有重慶市版權局頒發的版權登記證,卻因其設計特徵仍被認定為「淫穢物品」。

報導稱,法院認定涉案手辦為「淫穢物品」依據的是公安機關的鑑定結論以及2名證人對手辦的處置方式,稱2名證人購買手辦後亦認為有色情內容而羞於展示,淫穢性質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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