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男性國小教師,利用其教師及社團導師身分,從97年開始,陸續對十數名未成年男學童性交、猥褻及拍攝猥褻或性影像行為,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事涉兒童遭受性暴力、性剝削及受教權益,監委10日表示,有進一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田秋堇、張菊芳指出,據了解,該名男性教師長達15年,對多達十數名男性學童為上開不法行為,直到經舉報,學校始知悉,並發現大多數被害人是在校園內受害。
兩位監委表示,該校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機制是否失靈?學校有無落實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4條改善校園危險空間之措施等?實有究明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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